2024.08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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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,现就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:
污染防治措施:
(1)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置,申报年度管理计划和备案。
(2)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、入库、贮存、转移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,现场标识记录明确,分类标签,防溢流扩散措施、与省系统联网、应急设施齐全。
(3)完善环境监测体系,监督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。
(4)安全环保组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。建立、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,承担资料、台帐、档案收集和整理,监督各部门的污染物防治情况。
(5)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事故演练。发生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,按照应急预案实施行动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。